在张越看来,当前的经济环境下,管理层希望通过对房地产信贷政策进行调整,刺激居民的住房消费,从而带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而“月供50%”规定一旦严格执行起来,无异于与当前的政策导向或目的背道而驰。
“在福州、厦门等省内主要城市,有收入但没有‘证明’的群体不在少数。”张越表示,依据他的经验看,这样的人占总人数的30%以上。“如果‘月供50%’规定真正严格执行起来,对于目前持续低迷的房地产市场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将不利于楼市交易量的回升。”
对此,全志艳表示赞同。她说,许多经商或者服务行业的人员,无法提供收入证明,此外,工薪阶层中有一部分人拥有数量不菲的“隐形收入”,如果“月供50%”规定认真严格地执行起来,毫无疑问,上述这些人群将被排除在购房者的队伍之外,这不利于拉动房地产消费。
陈国旺表示,2008年年中,在深圳等城市,随着房价的不断走低,一些高位入市的购房者所购物业大幅缩水,甚至沦为“负资产”,加上央行多次加息,贷款人的月供不断增加,导致他们难以承受,因此,一些业主选择主动“断供”。但目前我国会产生断供危险的仅限于深圳等楼市被过分炒作的城市,福建各城市的楼市产生断供危险的可能性较小,没有必要对此“大动干戈”。“我相信绝大部分的购房者在购房时,都是抱着认真的态度去的,包括估量自己的还贷能力以及对未来楼市走向的把握。”
引导楼市理性消费
那么,央行为什么会在此时重申这一规定呢?
“在经济生活中,银行扮演的角色是‘锦上添花’,而非‘雪中送炭’。”对于有房地产业内认为“月供50%”规定不合时宜的观点,福州知名房地产专家刘福泉解释说,央行之所以规定贷款买房者每月偿还贷款的支出不得超过个人收入的50%,是为了防范银行的信贷风险,保障银行的正常运行。
刘福泉认为,楼市上升时期,银行与购房者都看好后市,在这种情况下,银行不会过多地关注贷款买房者的资信问题,因为此时购房者不会轻易选择断供,退而言之,即使购房者真的因为还贷能力不足而断供,银行可以很容易地将断供者的房产拍卖出去,以保障银行资金的正常运转。然而如今,楼市持续低迷,一些地方的楼市量价齐跌,部分城市如深圳等地已经出现贷款购房者集体断供的现象,为了避免发生像美国那样的次贷危机,银行不得不重视资金的安全。
也有业内人士认为,央行此次重申“月供50%”规定,除了要防范银行的信贷风险外,对于开发商来说,还有一个重要的启示意义——降价卖房才能真正刺激房地产消费,从而帮助楼市走出低迷。“当前的厦门房价已脱离了大多数人的购房能力,‘月供50%’规定启示开发商应该把房价降下来释放需求。”
厦门某房地产中介公司经纪人小江给记者算了一笔账。银聚详邸是厦门有名的“豪宅”,每套面积在530-620平方米,售价每平方米在28000-30000元,按房价70%贷款,结合目前的利率,在这里购买一套房子,月供至少要63828元,按照央行月供不超月收入50%的规定,意味着买房者的月收入要在127656元以上。即使是厦门目前最便宜的楼盘——乐活小镇,一套87平方米的2房户型,贷款70%,月供也近1200元,相当于购房者的月收入须在2400多元以上。
而统计数据显示,2008年,厦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3868元,月均为1989元,照此数据,厦门有相当一部分市民连目前市场上最便宜的房子也买不起,更不用说价格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子了。在业内人士看来,“月供50%”规定从侧面暗示开发商未来开发楼盘之时,要在价格以及户型上做相应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