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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符合经适房申请条件者 买商品房有望获补贴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9.01.08 来源:东南快报

  各地补贴办法

  在龙岩市去年出台的《关于促进龙岩中心城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提到,鼓励符合经济适用房购买对象的家庭购买普通商品住房,购房者可通过申请得到一笔政府一次性货币补贴。补贴数额则参照该家庭享受的经济适用房面积标准,以该市经济适用房平均销售价格计算贴息总额,政府按住房公积金同期贷款利率,给予5年贴息。

  龙岩按公积金贷款利率贴息5年

  2008年7月,长沙出台《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实施方案》、《关于促进长沙市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文件,规定长沙市申请经济适用房只能享受货币补贴。简单计算,选择购买45平米以上、120平米以下的普通商品房或二手房的,政府将为中低收入人群负担约30%的房价。

  长沙为中低收入者负担30%房价

  2008年沈阳住交会上,政府宣布在房交会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的(含120平方米),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发给补助资金;120平方米以上至180平方米以下按每平方米15元发给补助资金;个人购买二手房180平方米以下的(含180平方米),按每平方米10元发给补助资金。

  沈阳按买房面积补助资金

  2008年9月,西安出台了《关于恢复房地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按照规定,2008年9月4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商品房,均可在办理房产证时获得购房款总额0.5%至1.5%的政府补贴,购房面积越大补助越少。其中,购买90平方米以下商品住房或购买144平方米以下二手住房的,购房户按购房款总额的1.5%享受政府财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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