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优惠卡VS放弃价格争议
昨日,《每日经济新闻》获悉的一份万科传给业主的函件中称,万科考虑到对大家的歉意,向每户提供2万元的购房优惠卡。该卡购买万科房子时可以折抵现金2万元,期限2010年12月31日。
这份函件中同时称,业主必须回复函件,表示“同意”或“不同意”。若业主同意此方案,万科将给予业主2万元的现金折抵卡。但是业主接受购房优惠卡则要放弃价格争议。
而这就是万科业主普遍认为的万科涉嫌价格欺诈的争议。“也就是说,如果接受购房卡,那么此前要求的赔偿就要作废,不再追究万科的责任”业主说。
其中有业主表示愿意接受购房卡方案,但也有部分并不愿意接受的。“这是万科变相的赔偿,这样他们既可以有面子,又可以平息事态。”
但是,万科只是在函件中提出对业主的歉意。有业主表示:“这样就是要放弃我们此前要求的赔偿,而这2万元的卡并不公平,因为有的业主买房总价高,有的总价低。”万科对此并不回应。
新政实施后开发商重掌定价权
据知情人士透露,“这一结果也是物价部门协调的结果,之所以要赶在元旦前,是因为新政出来后,就是物价部门处罚也站不住脚了”。
为什么物价部门对万科的价格处罚会赶在元旦前?据业主透露这和江苏省各价格部门最近颁发的十条救市政策有关。据了解,从2009年1月1日起,江苏省各价格部门将暂停对普通商品房销售前的价格审批,将定价权给予企业;过去曾经核过价但未销售的普通住宅,企业也有权重新自主定价。
“这一规定也就是说,万科此前由于被指‘价格欺诈’中尚未卖出的两栋楼,可以不受此前价格管束,解禁(反思“解禁之重”)出售。”更有业主称,“在2009年1月1日后,物价部门再要处罚万科的法律依据就不行了。”
“万科在今年最后一天,拿出这样的变相赔偿方案,这里面有物价局的功劳。也是业主与万科维权半年事件的收尾。”业主称。
有知情业主向记者透露“昨天,南京市物价部门的相关领导找业主谈话,主要是劝业主接受这个购房卡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