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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台规定公共建筑不宜用纯框架结构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8.12.31 来源:海峡都市报 作者: 杨永敏 林海峰

  日前,为了保证结构安全,根据我省建筑情况,建设厅发布了《福建省建筑结构设计暂行规定》。

     根据规定,剧场、体育馆、会堂等大跨度、空旷的公共建筑不宜采用纯框架结构体系。而一般建筑错层结构楼板,由于整体性差,不能有效传递水平力,易造成短柱,高度超过60米、层数超过18层的高层建筑不应采用错层结构。规定还明确,禁止预留可加夹层或挑空层后期可加楼板的建筑结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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