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少女昨委托律师开“发布会”维权 开发商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对方违约在先
昨日,在成都豪华的总府路假日宾馆,一位买房者邀请数十名电视台和报社记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开发商将自己订购的别墅一房二卖的事。
买房人控诉
我已交了钱 房子却是他人的
昨天的“发布会”现场,买房者王女士并没出现,由王小姐的代理人四川杰成律师事务所李守忠律师主持。据悉,去年年底,王小姐选中了“蔚蓝卡地亚”一套面积为367.97平方米,价值444.125万元的别墅。此后王小姐以订金、首付款的方式向开发商交了178.125万元,双方于2007年12月21日签订了正式购房合同,约定2008年12月30日前交房。但在临近交房期限时,开发商告诉王小姐,这套别墅已经售给他人。在多次找开发商协商无果的情况下,王小姐委托李律师在假日酒店召开新闻“发布会”,控诉开发商涉嫌一房二卖,同时要求开发商返还房子。
开发商回应
对方先违约 因此解除合同
“发布会”召开完后,记者电话联系了开发商阳明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营销部客户经理李源,他是负责与王小姐接洽的销售人员。
“对方违约在先。”李源告诉记者,王小姐没按约提交相关资料,致使按揭一年后都没办下来。“按规定,我们有权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李源说,”我们发了一个合同解除的通知函。”李源称,函上写明,请对方以贷款或一次付清的方式付清全款,如逾期将解除合同。
“办不了按揭确有此事,具体原因则不清楚。”李律师表示,王小姐违约可支付违约金,但开发商不能在没解除合同情况下,一房二卖。“我们6月份收到开发商一个催款函,但没收到解除合同的通知单。”李律师称,通知解除合同应发出一个正式的通知单,有权解除合同和解除合同是两码事,开发商将房子转卖他人,已涉嫌一房二卖。
记者调查
18岁女孩无法办巨额按揭
对于王小姐办不了按揭的原因,李源称,王小姐购房时是18岁左右,且向银行贷款200多万元,而提供给银行的申请资料以及财产评估,银行方认为王小姐不具备偿还贷款的实力。李源称,银行提出让王小姐增加担保方等几条措施后,才可办理按揭,但王小姐始终没采取这些措施,致使按揭一直无法办下。根据合同约定,他们有权解除合同。今年7月份,该房已由同事卖给另一位客户,10月份左右到房管局进行了备案。
李源称,和王小姐合同已经解除,不可能再将房子交给她。王小姐如果要退款的话,只要按规定提出申请即可。王小姐能否拿回所交的订金及首付款共178.125万元,李源称王小姐违约在先,本应不退回订金,但按合同约定,双方可坐下来协商。
律师说法
办不了按揭 开发商要负责
四川展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华清平表示,开发商负责办理按揭手续,需要初步审查买房人是否具有银行的按揭条件。如果开发商对银行放款条件认识不足,致使买房人无法满足银行放款条件,只得解除合同,开发商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合同解除后,开发商应无条件返还首付款和订金,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承担资金占用费。
华律师认为,如果没有进行协商单方解除合同,属于一房二卖,开发商要承担一定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