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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满两年免征营业税 福州二手房市迎利好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8.12.24 来源:海峡都市报 作者: 李宁

  对于12月17日国家出台的楼市新政,业内人士表示,真正受利最大的是二手房市场。据悉,目前福州产权在5年内上市交易的次新房占到了二手房市场总房源的70%左右,而这些买卖方都将在新政中受惠。

  营业税的调整对二手房市场不仅是雪中送炭,更像一枚重磅炸弹,让原本相对冷静的二手房交易市场至少在气氛上活跃了起来。昨日记者市场调查发现,不少买卖二手房的顾客都开始期待这一“变相降价”时期早日到来。
    
     政策解读
    
      [新政策]将现行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改为超过2年(含2年)转让的,免征营业税。

      [计算]现行二手普通住房营业税按总房价的5.5%征收,且购买住房不足5年的,房主售房后均须全额缴纳该项目税收。而目前,二手房市场的通行做法是,该项税额一般会由房东转嫁给购房者。

      假设一购房者购买一套2005年产权的二手普通住房,总价为100万元,新政施行前须承担营业税,现在则可全部省下这笔钱款,即100万元×5.5%=5.5万元。
    
     市场动态
    
     市场等待政策落地
    
      近几日,记者从福州二手房市场了解到,众多客户都纷纷咨询营业额调整事宜,何时执行新政策、豪华住房和商业用房是否会享受优惠等都是大家关心的问题。

      “有老顾客一听到风声,立即表示要等一等,暂时不买房了!”一中介负责人告诉记者,虽然有关部门规定营业税由房屋出让方承担,但在实际交易中,都被摊到了买方的购房成本中,因此新政出台后,几日来,有不少顾客表示要等到政策实行后再买房。同样,已经签订了交易合同的买卖方也因此有了争议。为什么呢?原来,卖方认为,原本约定营业税由买方承担,所以自己在核定房价时有所优惠,但新政策免征营业税,对方应该补偿曾经的优惠;而买方认为,以前双方商定营业税由自己承担,营业税的取消是自己“捡了政策便宜”,对方无权索取补偿。

      “这种问题只能协商解决。”二手房业内人士表示,这种情况在政策调整后比较常见,最好各退一步,共同分享政策带来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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