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参加竞买申请方式及截止日期:申请人应在2008年12月29日至2009年1月5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或护照)、竞买申请表、竞买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及相关证明文件(申请人的竞买保证金必须于2009年1月5日下午5:00前汇至指定的账户)等,提出竞买申请(报名地点: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89号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八楼,福州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经出让人审核后,获得挂牌竞买资格。
四、挂牌时间及地点
挂牌交易期限为2008年12月29日至2009年1月7日(含休息日),竞买登记时间为上述交易期限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其中2009年1月7日截止时间为下午4:00),竞价栏地点设在福州市国土资源局一层交易大厅。
五、给付成交地价款方式:
受让人应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支付成交地价款的40%(竞买保证金可充抵第一期土地价款),120日内支付成交地价款的30%,余下的成交地价款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内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