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首页 > 二手房动态 > 正文

购买二手房四大注意 懂得明确责权和物业交割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8.12.14 来源:珠江时报

  随着二手市场的逐步回暖,越来越多市民购买二手房,近期本报的楼市小灵通接到了不少市民关于购房二手房问题的咨询,我们采访了相关的律师和中介人士,总结了几个比较常见了问题,为打算买二手房的您提个醒。

  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

  案例:张先生打算购买一套西樵的房子,已经谈好价格,但业主却迟迟不能拿出房产证给他看。在他一再追问之下,业主才告诉他房产证抵押在银行了,要还清贷款才能取出来进行交易。

  相关阅读:

  通过中介购二手房注意规避风险

  年底购买二手房好时机 三群体不妨在年底淘房

  提醒:律师提醒房产证是证明业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唯一凭证,购买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具有极大的风险。如果业主将房产证进行抵押或者转卖,购买者将得不到任何保障。因此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如果确实想购买抵押的房屋,可让业主还清贷款取出房产证再行交易。

  而中介则提醒,有些房屋存在多人共有的情况,例如夫妻共有、继承人共有等,在这种情况下,买房人必须要与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才有效。因为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理共有财产,这样的买卖合同一般将是无效的。

今日热点

楼盘动态

购房专题

更多>>
热门楼盘:更多>>
热点推荐
购房工具

楼市画报

楼盘广告

更多>>
福州楼盘签约:销售排行>>
>>相关新闻 更多>>
关于我们 | 公司招聘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h0591.com © 2007 海西房产网 版权所有 闽ICP备07059661号
客服电话:0591-83711427 客服QQ:18512029 378670880 466844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