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接踵而来:为什么康乐地产可以在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就进行商品房预售?其预售房屋而得到的房屋预售款1.9亿元难道没有监管?
根据建设部出台的《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由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来管理。同时要求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承购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而且,开发企业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毓秀苑小区在销售环节出现了问题,邢台市房管局的监管问题也被更多购房者提起。
王凤申是市政府调查小组中代表房管部门的成员,他解释说,康乐地产在建设期间偷偷进行毓秀苑小区的推销和预售行为,其也没有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房管局进行合同登记备案。“2006年,房管局发现并对康乐地产进行了处罚,此后在2007年,房管局又收到群众举报,我们检查发现康乐地产确实存在违规预售行为,房管局对其再次进行了制止和处罚。今年3月,我们监察大队再次发现问题并进行检查,直到现在仍没有结案的情况下,发生了开发商逃跑事件。”
关于预售款监管问题,《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预售款监管的具体办法,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王凤申提出直到现在河北省和邢台市都没有制定出相应的具体办法,导致了监管真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