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他还建议租房者支付房租的方式最好选择半年付或者一月一付,而不要采用一次性付清的方式,免得日后发生纠纷让自己陷入被动。
小张2005年找到工作后,在单位附近租了一套房,当时他与房东签订了一年的租赁合同,结果住了不到半年,房东由于子女结婚要用房。由于当初签合同时没有注明双方的违约责任,小张连重新找房的时间都没有就被房东赶了出来,只得暂住到朋友家里。“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自从那次以后,小张再租房时第一条就是把违约责任注明。
租房后房东合理加价要接受
“房东怎么可以这样?说好价钱了,可半中间还要加价!”在采访中,记者听到一些租房者抱怨房东提高房租。“亿森胜”房屋中介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事实上,如果是长期租房,一般房东都会给一个相对比较优惠的价格。但这几年太原的租房价格也跟房屋价格噌噌往上涨,所以让房东始终维持几年前的价格也不合理。因此,只要涨幅不大,租房者就应该考虑接受。
小张和女朋友2003年就在并州东街租了一套房子,当时租金每月是350元,后来随着租赁市场价格的提高,房东提出加到400元每月。他们考虑重新租房所付出的成本要远远大于多出的租金,因此同意续租并且一直住到现在。现在,他们旁边的房子每月租金要600元,他们由于长期租房,房东也没有再加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