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称“住房部”)部长姜伟新日前表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在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同时,促进商品房购销,稳定市场价格,规范市场行为,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
购房退税政策是否重来?
住房部相关负责人近日表示,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变化,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都还会采取更有力的政策调整来促进住房消费。
在此背景下,1998年上海曾执行过的“购房退税”政策引发各界热议。华远总裁任志强日前即声称,房地产政策应该超过1998年的力度,才能真正刺激消费。
日前曾有媒体引用住房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秦虹的话称,住房部正在研究购房退税政策。但此后,秦虹本人以及该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陈淮相继对此予以了否认。
而住房部副部长齐骥在接受香港媒体采访时也表示,这只是专家的想法,但这种建议也会启发部委。
昨日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会长聂梅生认为,虽然目前还不能认为购房退税政策会出台,但应该把它看作是稳定目前房地产市场的一个思路,可以促进居民买房。
退税政策过往
1998年,中国刚刚启动住房制度货币化改革之际,为启动楼市消费,上海出台并执行了购房退个税政策。按照当时出台的系列文件规定,在1998年6月1日至2003年5月31日期间在上海购买商品房的个人,可享受有关个人所得税的扣除。
此策一出,效果立现。据当时的统计资料显示,1998年,上海商品房竣工面积达1400万平方米,而销售面积还不足800万平方米。但一年之后,形势便发生了“突变”,1999年的销售面积超过1200万平方米。
但这项政策执行过程中,也有观点认为因为高收入群体缴纳个税金额高,因此获益更多,此项政策一定程度上是鼓励了高收入群体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