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二期不但房子合适,价位合适,房东也是一等一的有素质的美女,虽然李小姐要求房租要从三月一日起生效,几经中间协调,房东单小姐却也未多加计较,当日我便和双方协商好房租清洁等细节,约定一周后李小姐在公司里申请到房租款项后,便签订合同事宜。其间我考虑到双方都是有素质的高级管理人员,故未要求文本确认,这又是我工作失误了。在此也反省下。
周一,历经六天等待后,我给李小姐电话确认,上午在开会,未接电话。下午2点又在开会,让我稍晚去电。
五点钟,同事说 接到一租客电话,咨询都市三房。她配好了房子后,才发现原来就是李小姐。于是,我再次电话给李小姐确认,电话未通。约20分钟后,李小姐回电。先说一通经济危机什么的,然后说,公司不同意出2000块的中介费。如果我们不收取中介费,合同晚上照常签订。我听了十分好笑,不出中介费找什么中介呢,难道不懂别人的劳动需要尊重吗?于是,不卑不亢的告知李小姐,这个要求不能接受,很抱歉。发了条短信给她,内容如下:李小姐你好,每个人的工作付出都是值得尊重的,贵公司如此节俭,未免有失体面,关于贵司减免中介费的要求,我司不会有所折扣。我信奉有所为有所不为,帮不了你很抱歉。李小姐未回音。
次日,房东来电,问询情况,我如实说出事实,且表示抱歉。房东说没关系,在预料中,因前几日有接到电话说要跳开中介,她未有同意,觉得还是走中介简单安全一些。听到这些,我彻底无语。
我不想批评那个中年台湾女人李小姐,我只是很想问她几个问题:
1:如果想节省2000块,何不亲力亲为,看来也是一干练管理级女子。不愿出中介费又不停打电话给中介要求看房,如此行径,是否丢了台湾人民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