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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8.12.04 来源:福建建设信息网

  各设区市房管局、建设局,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人民银行省内各市中心支行、福州各县(市、区)支行,农业发展银行省分行,开发银行省分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省分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福州分行,邮政储蓄银行省分行,福州市商业银行,省信用联社,厦门国际银行,平安银行福州分行,集友银行福州分行,恒生银行(中国)福州分行: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为,维护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防范存量房交易资金风险,保障存量房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省建设厅和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联合制定了《福建省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在实施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省建设厅和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报告。

点击下载:福建省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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