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付比例最低可至20% 老房贷客户暂不做调整
工商银行福建省分行昨已经接到总行下发的房贷新政执行细则,但该细则还只能作为地方分行具体细则的指导精神,福建省分行目前尚未明确具体操作方式。
据工行省分行营业部人士透露,已收到的细则内容基本与央行10月22日公布的房贷新政的文件一致,相当于转发了央行的相关文件。即加大对居民购买普通自住房的贷款支持力度,对符合政策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但工行方面表示,对2008年10月27日以前,已发放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的利率浮动比例暂不做调整。
上述人士表示,福建省分行的具体执行细则正在加紧制订中,该营业部将先按照福州市政府出台的普通自住房标准受理首套房房贷业务,而具体业务审批仍要根据今后地方分行的具体执行细则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