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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替房东解押 买方出了2万多冤枉钱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8.12.04 来源:东南快报 作者: 容月玲

  【案例】

  福州的王女士看中了一套位于温泉公园附近的高档住宅,房东李先生经商急需资金周转,因此低价出售。但因这套房子还欠银行贷款90多万元,而李先生又无法自行筹款解押,他希望王女士借款为其解押,虽然王女士也担心有风险,但看到该套房产价格确实便宜,因此王女士考虑再三还是借款给李先生解押。

  当王女士按李先生贷款的银行要求将款打入后,银行却告诉她,因李先生已连续逾期6个月未还款,银行已起诉,且法院判决书已下达。现在既然贷款已结清,银行就不必再处置该房产,但此次诉讼产生的诉讼费及律师费3万多元须由李先生来支付。但李先生却认为,法院判决书上只写明其承担诉讼费2000多元,而并没有律师费由其承担的判决,因此,李先生不愿支付律师费。为了能尽快办妥解押手续,最后,王女士只得自己替李先生支付了2万多元的律师费,剩余的由李先生支付。 

  【分析】

  买房替房东解押风险大

  在房产交易过程中,如遇房东尚有银行贷款的情况,一般比较安全的操作方式为:卖方向担保公司借款解押,并在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买方的房款在解押前在银行冻结,担保公司在解押前,会到房产交易中心查询房产是否冻结,最后由担保公司出款解押,待解押完毕及交易过户完成后,担保公司再从买方的冻结款中收回借款。如在交易过程中出现风险,则买方的房款可先行退出,这样买房人就可最大限度地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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