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的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活动的具体要求详见拍卖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12月3日至2008年12月16日(假日除外)上午8:00— 11:30、下午14:30—17:00期间,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获取拍卖文件。
五、申请竞买方式及截止日期:申请人可在2008年12月8日至12月16日(期间逢规定的假日除外)上午8:00— 11:30,下午14:30—17:00期间,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护照等材料,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竞买申请。本次拍卖竞买保证金为200万元,缴纳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16日下午16:30。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8年12月16日下午17: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