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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规定市民卖旧房买新房最高返税万元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8.11.22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前日珠海市政府向各功能区公布《关于促进珠海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等系列新政,珠海二手房交易手续费暂停收取、律师费等被 “叫停”,市民公积金贷款上限额度首次上调高达60万元,“卖旧买新”地方税费定额返还,调整购买商品房契税、印花税、增值税。

  停收款项:

  交易手续费、律师费、保险费

  前日珠海市政府向各功能区公布《关于促进珠海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等系列新政,众多拉动楼市的利好政策非常引人注目。其中暂停收取个人买卖二手商品住房时向房地产登记部门缴纳的交易手续费无疑是一计重拳。

  据了解,此次暂停收取二手房交易手续费,这是珠海商品房开征交易手续费以来的第一次暂停。据介绍,二手房交易手续费包括交易费和登记费,其中交易费为6元/平方米,买卖双方各付50%,而登记费为85元。

  规定同时还简化二手商品住房交易手续。二手商品住房交易是否进行房地产评估由买卖双方自由选择,不作为交易办证的必备条件。

  意见还规定各金融机构及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个人购买商品住房贷款手续时,不得强行向购房人收取律师费、保险费。

  “卖旧买新”:

  最高每户可获万元税费返还

  根据意见,珠海市政府规定,自本意见实施之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个人出售珠海本市原有普通商品住房并购买本市新建商品住房的,在原有及新购商品住房房屋所有权证办理完毕后,实行地方税费定额返还,每户只限一次。

  具体标准如下:购买商品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每户定额返还5000元;购买商品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至144平方米(含)的,每户定额返还8000元;购买商品住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每户定额返还10000元。

  珠海市建设局房地产科负责人介绍,“卖旧买新”政策主要扶持自住的、改善的住房需求,是一个阶段性的政策,有一定时间限制,每户只限一次。

  公积金贷款:

  两人以上最高可贷60万元

  新政还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额、收入水平、还款能力等情况,一个人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购房户,购买住房时最高可贷款40万元,两个人以上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购房户,购买住房时最高可贷款60万元。

  据悉,之前珠海执行的是一个人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购房户,购买住房时最高可贷款15万元;两个人以上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购房户,购买住房时最高可贷款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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