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住在合肥百花井的刘先生最近很郁闷:总是不时有人敲门骚扰,还在门上贴上“封条”。后来刘先生才知晓,一直和他联系的房东张某并非真正的房产证持有人,当初租房时并没有要求查看房产证。
刘先生住在这套房子已经有一年多了,刚开始一切都还很安稳。可是两个月前的一天,家中大门上突然被人贴了字条,上面写着,这套房子不是合法出租,让其立即搬出去。刘先生赶忙向张某打听,张某这才告诉他,就这套房子的产权,他和一位亲戚一直有些产权纠纷矛盾,房产证的持有人也不是他。
刘先生这才明白,自己一直住的并不是张某自己的房子,而当初租房时也一味地相信他的话,却没有要求看房产证。
之后的两个月,和张某有矛盾的这位亲戚常常过来骚扰刘先生,经常拿着自制的“封条”一等他离开后就上门贴“封条”。终于,刘先生不堪忍受在上个周末搬了家,“房东让我继续住,说没关系,可是这样老是被骚扰,谁能忍受住。”
记者了解到,不少人在租房子时,往往只注意签订租房合约,而忘了要求看房屋的房产证。对此,有关律师告诉记者,目前,中介市场“鱼龙混杂”,一些中介公司为了赚取中介费,对于一些有产权纠纷的房子,也不顾有关规定,就对外出租。因此,租客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一定要叫房东拿出房产证原件,而对于一些自称是房东的亲戚或朋友委托其出租房屋的人,一定要求他出具“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