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节或平时,她会买些年货、礼品送给亲朋好友,施些小恩小惠;这次集资,她又承诺支付月息5%的高回报,在2002年4月至2006年12月间,就借了1068万余元,另外利息转借条350余万元。”民警透露,受害人大多是林某勤的亲戚、朋友、熟人,这部分的直接受害人有17名;这些受害人大多又找他们的亲戚朋友借钱给林某勤,这部分的间接受害人达数十人。这些人里,最多被骗了300多万元。
从2002年开始骗取集资款后,林某勤曾在龙海创立新东南制帽厂,但之后倒闭,让受害人对她的偿还能力产生怀疑,但上门要求还款时,林某勤就逃避。
据悉,目前漳州市检察院正在进一步审理该案件,近日将向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