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初夏,李玉兰带着她的行李和梦想,来到了北京城郊的宋庄。
她不是第一个在这里买民房的画家,当然也不会是最后一个。那之后,各地的流浪者们背着画夹,拉着板车和他们的姑娘,纷至沓来,来的人多,走的人也多,于是留下了满地繁华。而繁华带来的附加值,自然是地价的高涨。
李玉兰很喜欢她买下的民房。
“且听风吟”这个美好的词汇正适合宋庄,远离了市区的喧嚣,也听不见车水马龙的繁杂,年华水般流过,当青苔第四度爬上岩壁的时候,她的理想和爱情,也在这一方小小的四合院里落地开花。
哲学家说,生活的糖衣里往往裹挟着炮弹,越是美满,暴风雨来得也越猛烈。
果不其然。
2006年底,原屋主马海涛突然起诉李玉兰,声称4年前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要求索回民房,经过3个多月的拉锯战,李玉兰坐上法庭,面有疲色、自信满满——她手上有白纸黑字,身后则站着宋庄的全体画家,当中不乏中国艺术殿堂的大师,然而到了陌生的法律殿堂,难免力不从心。
李玉兰败诉了,法律而非道德层面。90天内,她必须搬出经营多年的家。
一锤定音的,还不止是她的房子,这场官司的余波迅速波及整个宋庄,截至2007年12月18日,被告人数达到13人,共涉及16位艺术家,数目还在不断增长,前前后后在宋庄买房的艺术家达到200人之多,可以预见,他们极可能成为下一位“李玉兰”。
在资本的浮躁面前,李玉兰们很无助,趁年轻来到这片陌生的土地,原以为可以为青春找到一块落脚的地方,谁料数月,中国遵循了3000年的“天圆地方”突然失灵了。
答案基于一个灰色而暧昧的词汇——小产权房。
在艺术界愤怒,房产界震惊的同时,法律界犹疑着——对于集体土地能否像国有土地一样直接入市,国土资源部相关人士表示“该问题还没有提上议事日程。”
法学家梅因说,“进步社会的运动,一直都是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宋庄的悲哀,就在于走不出“身份”的阴影。
龙生九子,商品房是正室嫡子,要承继大统;经适房要抚民心,更需国家关爱;而小产权房,对不起了,你本来就是“私生子”——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开发并销售给城市居民的房地产,按规定,这类土地只能用于农业生产或农民宅基地,不得用于非农业建设。因此,“小产权房”不具产权,不受法律保护,然而当画家们集体入住的时候,当小产权房在地产交易里最红火的时候,有人站出来说一个“不”字吗?
等到宋庄案爆出来了,国土资源部慢条斯理地说“不知道有所谓的‘小产权房’”,难免沦为了“亡羊补牢”式的迟到。偏偏这“补牢”还没补好。
为什么“小产权房”能在市场上持续走俏?背后实在有太多的无奈——小产权房便宜啊,比商品房便宜得多,在房价居高不下的情况下,即使明知山有虎,仍有更多的人拿起了小产权房这本“灰色户口”,住房暴力不除,小产权房难禁。
现在的宋庄,案件未了,人心已散,这个依靠着画家“资源”而地价倍增的村子,终于要在过完河后坚决地拆掉最后一块桥板了,村民们在理直气壮数铜板的同时,李玉兰们也只能望着空荡荡的院落,凭吊无处安放的青春。
当年那场御花园的狎昵,法律窝在角落困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