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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公共水电费分摊办法物业与业主商量着定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8.11.06 来源:东南快报 作者: 林春长 张隽 朱晓洁

  住宅大小决定公摊费多少

  针对业主共同使用的水电公摊,新合同第十六条提到:“具体分摊办法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在物业服务合同补充协议中约定,物业服务企业每月应在小区醒目处公布一次当月由业主使用的公共水电分摊详细情况”。

  福建理争律师事务所的丁兆增表示,以前水电分摊办法由开发商自行制定,旧合同规定物业一般3-6个月公布一次分摊账目。如今,水电分摊办法由物业与业主共同约定,给予了业主更多的参与权、选择权、决定权。同时,每月公布一次分摊账目,周期短,账目更直观清楚,便于监督。

  那么,业主应按什么标准交纳水电公摊费呢?丁兆增表示,一般来说,业主住宅的面积大小,决定了公共水电费的多少。

  目前水电公摊费计算公式:

  公共水电公摊费=每户业主住宅面积×公摊系数×水电费单价;

  公摊系数=(小区公共总表数-业主总表数)/小区总建筑面积。

  丁兆增表示,有些物业故意将小区总建筑面积变小,而使得业主的公摊系数增大。

  对于小区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如电梯)等的维修更新费用,新合同第五条规定,“物业费不包括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公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的费用。上述费用应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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