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鼓楼区的吴女士最近很纳闷,自己为了装修新房频繁进入小区,却因为停车超时被小区物业处收取了停车费。26日,她致电本报记者,询问物业处的做法是否合理。随后,记者前往该小区了解情况。
吴女士告诉记者,她在鼓楼区天泉路天元美树馆小区购买了一套房子。从今年7月开始,吴女士开始装修新房。但每次进入小区,吴女士都会被告知,如果车辆停在小区内超过30分钟,将被收取5元的费用。“有时候我要来监工,车子停在小区内肯定会超过30分钟。有时候我还要让家具公司送家具上门,卸货搬货也肯定会超过半小时。”对此,吴女士很纳闷,自己虽然还没入住,但每月也都交了物业费,难道业主进入小区还要再支付停车费吗?
记者从小区物业处的一名负责人那里了解到,按照规定物业费和停车费是分开收取的,两者并不能混为一谈。这名负责人说,他们是按照物价部门的规定进行收费,并对各项费用明码标价。他表示,外来车辆(包括没有停车位的业主车辆)进入小区,超过30分钟一律收取5元的费用,并开具收据。凭着该收据,同一车辆当天再次进入小区可不用付费。但他表示,业主搬家的车辆进入小区时,他们并不会收取费用。
随后,记者从物价部门了解到,从今年9月15日开始,福州市物业管理区域内车辆停放服务费标准实施新办法。其中规定以下3种情形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一)治安、消防、抢险、救护、环卫、邮递、执法等特种车辆在执行公务进入小区时;(二)业主搬家车辆进入小区时;(三)临时送货车辆进入小区时。另外,对业主(或承租人)每天24小时内同一辆车多次出入小区的,物业部门只能按一次停车服务费标准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