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人民银行新闻发言人表示,这次调整是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可能产生的影响,支持扩大内需,提高对居民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金融服务水平,保障民生。
该新闻发言人称,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贷款需求,金融机构在贷款利率和首付款比例上按优惠条件给予积极支持,体现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原则。对非自住房、非普通住房的贷款条件,金融机构适当予以提高。
首付款比例是金融机构防范住房贷款风险主要手段之一。从美国次贷危机看,过低的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导致金融机构难以应对房产抵押物价值较大幅度下降、借款人偿付能力不足等风险。
对此,该新闻发言人表示,人民银行将商业性个人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的同时,要求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购房实际情况、信用记录及还款能力等风险因素,审慎地确定首付款比例,体现对不同风险贷款予以区别对待的原则。此外,保持借款人偿还住房贷款月支出不高于其月收入50%的政策不变,也有利于防范信贷风险,并从偿付能力角度合理引导居民住房需求。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人民银行政策的调整并没有提到第二套房贷款问题。有金融界人士认为,这样模糊的表态不利于商业银行执行二套房贷款政策,这个最有利于抑制投机、挤压楼市泡沫的武器如果因此被雪藏,将有可能刺激房价非理性上扬,美国次贷危机就是前车之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