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破题
新一轮农改是否涉及到 “小产权房”仍是各界关注的焦点。目前,农民宅基地房子并没有产权。按照经济学家厉以宁的说法,中国农民宅基地房子按照市场价值估计,高估有20万亿元,少估一点也有15~18万亿元,如此巨量的房产没有房产证是不合理的。“宅基地和建设其上的住宅无法流转,无法抵押,直接制约了农民土地权益的实现”。
在谈到林改经验时,厉以宁谈到,农业承包制未触动城乡二元体制,为此,新一轮改革不仅要解决集体农业林业承包土地的流转问题,而且要解决农民宅基地的置换(即以宅基地换取城市住房、城市低保和城市户口)问题,以及和宅基地上房屋的产权界定问题。
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司长王守智也表示,目前中国还未建立起一套跟市场经济完全接轨的土地管理制度,其中之一就是缺乏明晰的产权制度。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张晓山也表示,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所酝酿的成员权的利益如何体现仍是还富于民的题中之义。
据中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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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年历届党的三中全会
十一届三中全会:实现伟大历史转折 1978年12月18日~22日在北京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停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口号,作出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和实行改革开放的决策。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重新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开始形成了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我国进入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
十二届三中全会:改革从农村走向城市 十二届三中全会于1984年10月20日在北京召开。会议一致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这个决定第一次明确地指出,中国的社会主义经济不是计划经济,而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
十三届三中全会:为深化改革扫清道路 1988年9月26日~30日,十三届三中全会在京召开,会议原则通过了《关于价格、工资改革的初步方案》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通知》两个重要文件。当时,中国正处在新旧两种体制的转换时期,并因此带来一系列问题。这次会议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扫清了道路。
十四届三中全会:勾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 1993年11月11日~11月14日,十四届三中全会举行,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这一决定是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规划,是我国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行动纲领。这次会议后,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向纵深处发展,极大地推动了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程。
十五届三中全会:建设新农村 十五届三中全会于1998年10月12日~14日举行。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并提出了到2010年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奋斗目标,确定了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坚持的方针。
十六届三中全会:新任务、新起点 2003年10月11日~14日,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在京召开,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不仅是今后十年改革与发展的“蓝图”,同时也是科学发展观的全面展示,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出了新的思路和举措。被称之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和实践的又一座新的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