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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条例已实施 市民购房看“节能指标”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8.10.08 来源:市场报 作者: 金军

  除此之外,国家还鼓励发展集中供热,将逐步实行按照用热量收费制度。限制或禁止使用高耗能的技术、材料和设备,对于违规开发商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条例》颁布后,建筑保温材料供应商、太阳能企业和节能灯具制造等三类上市公司会从中受益。

  可再生能源利用有望推广

 
  《条例》还明确有关政府应当安排民用建筑节能资金,用于支持可再生能源的应用,引导金融机构对可再生能源应用等项目提供支持。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的出台并实施,无疑会迎来建筑节能领域的一次春天。”建设局有关负责人指出,为加大民用建筑节能进程,在该《条例》中,国家除给予资金支持、金融扶持和税收优惠外,对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利用也进行了鼓励和扶持,这些政策无疑将极大促进建筑节能的发展,在日益受到关注的绿色建筑领域掀起了强烈的政策风暴,预示着建筑领域的绿色革命终于到来了。

  据介绍,在推广民用建筑节能方面,《条例》在政策扶持和经济激励措施方面都给予了大力扶持,在资金支持方面,要求有关部门应当安排民用建筑节能资金,用于支持民用建筑节能的科学技术研究和标准制定、既有建筑围护结构和供热系统的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的应用,以及民用建筑节能示范工程、节能项目的推广;金融扶持方面,则规定政府应当引导金融机构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的应用,以及民用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等项目提供支持;还有就是税收优惠。明确民用建筑节能项目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条例》还指出了国家鼓励和扶持在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中采用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条例》第四条指出,国家鼓励和扶持在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中采用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此外,《条例》还明确有关政府应当安排民用建筑节能资金,用于支持可再生能源的应用,引导金融机构对可再生能源应用等项目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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