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给予开发企业多项“利好”。其中一条规定,开发商可缓交或分期缴纳开发涉及的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费等建规费,最迟可延期至办理销售许可证前。有关人士分析认为,仅这一项就好比给开发企业提供了数千万元的高额无息贷款。
而对去年南京市为抑制房产商乱涨价而制定的“一房一价”的管理方式,新政也予以明令取消,直接为开发商操控价格松绑。
为鼓励买房,新政也对购房者给予若干优惠,其中规定;从今年十月一日起,凡购买九十平方米以下商品住宅(含二手房)的,给予房款总额百分之一的补贴;凡购买九十——一百四十四平方米以下的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的,给予房款总额百分之零点五的补贴。补贴按现行财政体制分担。
郭宏定称,对于此次出台的政策,房产管理部门将密切关注实施效果,不排除出台进一步措施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