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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保障性住房最高可按揭贷款八成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8.09.27 来源:中国建设报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与建设银行厦门市分行近日共同签订了《社会保障性住房按揭贷款业务合作协议》。按照此协议,今后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厦门市民,可以像普通商品房购房者一样在建行办理住房按揭贷款,最高可从银行贷到八成购房款。

  厦门市保障性住房政策规定,经济适用房和保障性商品房购房者拥有的都是有限产权,5年内不得转让,5年后上市交易应将增值收益按约定比例缴交给政府。以往,由于有限产权的问题,保障性住房并不能用来抵押办理按揭贷款,这给购买保障性住房的中低收入家庭带来了不小的困难。此次协议签订后,今后厦门市保障性住房的购房者,可以像普通商品房购房者一样方便地到建行办理按揭贷款。

  建设银行厦门市分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凡是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经济适用房、保障性商品房等保障性住房,均可享受在商品房住房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下调15%的优惠。保障性住房贷款人只需解决20%的首付,剩下的80%房款都可以通过银行按揭贷款解决,最长的贷款期限为20年。

  9月2日,厦门市实施社会保障性住房政策以来的首批经济适用房正式配售,已经完成选房的1056户低收入家庭将陆续签订购房合同、办理缴款手续,并可以到建设银行办理按揭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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