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黄金周是置业的高峰,在这期间,购买二手房的市民可能会遇到盘多价平的情况,在这当中也可能遇到一些以“笋盘”面目出现的有问题的物业,置业人士一定要冷静,看准再出手。地产中介人士表示,以下五类二手物业,买家需谨慎出手。无论你要买什么房子,相信二手房淘房指南可借一双“精明眼”给你,看清自己的需求以及眼前的房子。
豪宅物业市场承接乏力
行家分析:曾被喻为最具升值潜力地段的珠江新城,在这一轮调整中领跌全市,其中天河跌幅最大的5个楼盘全部集中在珠江新城,而且基本上都是大面积的豪宅单位,跌幅都在20%以上。保利香槟跌幅更超过30%,为全市之最。由于高端物业总价高,买家以投资客为主,楼市低迷,投资客几乎绝迹,所以高端物业大幅下跌是在情理之中。所以在调控方向未明的时候,豪宅类产品还是谨慎入市。
郊区二手房备受一手挤压
行家分析:由于之前郊区楼价随中心楼价上涨过快,目前回调速度也较大。满堂红置业专家介绍,今年白云区一手楼盘大量推出,一二手倒挂严重,受一手楼价下跌的影响,该区二手部分高档楼盘跌幅较大,而且主要集中在罗冲围、黄石东、白云大道北等板块。由于郊区楼盘缺乏支撑,加上一手楼的大幅降价,不排除周边二手楼会有大幅降价情况,所以想购买郊区二手楼的买家,对有同类型一手楼在售的楼盘要相当谨慎。
老城“老屋”保值性存疑
行家分析:建筑质量一直是市民买二手房关注的话题之一,地震之后更甚。由于置业者关注房屋的抗震能力,一些保养不好、建筑年限较长的老房子,特别是混合结构的老房子所受的欢迎程度则大大降低,价格也有所松动。广州混合结构楼房一般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建造,因此楼龄普遍在30年左右。满堂红置业专家介绍,虽然老城“老屋”有生活便利等“加分”优势,但是注重楼房质量是未来楼市的大趋势,因此基于安全以及未来保值问题,买家还是要认真考虑一下。
“无证”二手楼风险高
伪笋盘来源:2007年楼市疯涨,许多投资客一口气购买了多套一手住宅。但随着宏观调控,楼市进入冷冬,目前一手楼价一再下调,投资性买家为减低损失,等不及物业出房产证,就把手头上的楼盘抛售。这类次新房可能比同素质二手楼还便宜,且楼龄又新,吸引了不少买家。
行家分析:我国规定,房产买卖以办理权属转移登记为准,没有产权证的房产是不可以办理交易过户的,国家不保护不过户的房产交易。上述的投资客的次新楼如要抛售,因为没有房产证,势必不能办理过户,可为了达成交易,有时买卖双方会采取公证的方式,即约定出证后再办理过户。但过户前房产所有权还是原业主,这样的交易存在很大的风险。
“小产权房”无法律保障
所谓的“小产权”房是一些不法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子。这类型物业国家不发放产权证,因此并不具备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目前“小产权”房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即通常所说的“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另一种是在集体企业用地上或者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
行家分析:据中原地产专家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除“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等情况之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专家支招
土地用途未获批不允许建房
孙先生:我买了一套房子,开发商说现在土地是一个水泵公司的,如果要转变土地使用用途得先挂牌,他们想先把房盖起来,造成既成事实,然后用低价买下这块地。我已与开发商签了购房协议,不是标准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我们签订的协议能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专家解答:关于土地使用用途的转变,根据土地取得方式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规定。如果取得的地块是出让土地,通常可直接向政府土地部门申请变更用地性质,政府土地部门会征询规划等部门的意见,决定是否同意,如果同意,需补交土地出让金。如果该地块是划拨土地,按现行规定,则应通过招投标方式或者拍卖方式取得,并缴纳土地出让金。
具体要看水泵公司是以何种方式取得土地的,如果该土地使用用途并没有得到有关部门批准就建房并出售是一种违法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协议是指当事人双方对某些要点,原则达成一致意见,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等的书面文件,与合同同样有法律约束力。
专家支招
楼书对房价有重大影响视为要约
刘先生:我购买的房子楼书和楼盘模型都显示厨房窗户,但合同平面图上没有窗户。我想知道关于有无窗户的楼书和楼盘模型是否构成合同要约? 专家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如果楼书和楼盘模型的广告宣传对房屋的价格构成重大影响的一般可以作为合同的要约。
中介拒退押金可提起诉讼
方小姐:我去年通过中介租了一套房子,交了一个月的租金作为押金,现在合同期满。中介跟我结算时,指出纱窗破损等三处小问题,而这些问题租房时就有,现在他不承认了,而且他以此为借口不退还我押金。请问,我如何能要回押金。
专家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4条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权益争议的,可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如果中介公司以纱窗破损不还押金,又协商不成,租客可到法院对其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其返还押金,并要求其支付延迟退还押金的同期利息及因索要押金所造成的误工费、交通费等必要费用。付诸法律,一定举出相应证据,如租房合同、退房日期、押金单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