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取消“一房一价”制度?
在这份“救市讨论稿”中,最引人注目的要数南京市物价部门实施的“一房一价”制度拟被取消的消息。
2007年5月20日由南京市物价部门推出的“一房一价”制度,要求每套住房的相关价格必须在售楼处向购房者公示,包括房屋基准价、浮动幅度、综合差价(楼层、朝向、环境等)、销售单价、总价等,旨在平抑南京疯涨的房价。同时,南京物价部门的“一房一价”制度核价政策中,规定开发商的销售价格在核价基础上上涨幅度不得超过5%,至于销售价格低于核价的程度,政策并没有任何限制。
但是,不久万科和恒 大地产在南京的大幅降价,使得“一房一价”制度失去了原本的意义。某房地产开发商指出,这一制度取消与否,已经不重要了,“我们都忙着降价卖房子,没有涨价的胆量。”
今年7月南京市委全委扩大会议的分组讨论上,南京市房产局相关领导直接建言,应当取消已经实施一年多的核价政策。
南京房地产业内专家认为,“一房一价”政策实施后,南京的房价没有出现大涨,事实证明这个政策是有一定效果的。而目前的一房一价,也没给房市带来任何负面影响,现在讨论是否取消一房一价,没有什么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