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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支招:购买二手房 如何防止意向金受损?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8.09.16 来源:山西市场导报

  看中二手房,无论是中介公司还是卖家都会向购房者收取少则几千多则数万元意向金。双方交易后,意向金通常会抵为部分房款;而如果交易没有成功,有些卖家或中介会把意向金视为买家支付的定金不予退还,这对普通百姓而言是笔不小的损失,如何防止意向金受损?

  【案例1】意向金转定金规则被利用

  近日,卢先生看中一套二手房,看完房之后他自己觉得还不错,于是向中介公司支付了2万元的意向金,并让中介与上家议价。四天后,卢先生再次看房时,发现卫生间有渗漏现象,而且卖家竟然把空调也拆走了,与当初中介所说的送装修有出入,于是提出放弃购房想法。谁知中介告诉他,意向金已经在三天后自动转为定金,如果反悔,将不能取回。

  应对之策:意向金自动转定金的规则被人利用,往往会危及意向金的安全。据了解,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意向金往往被当作购房者表达诚意的手段。目前,房产中介常要求购房者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前支付意向金,并在相关单据上注明“意向金自动转定金”条款,而房产中介大多不会主动告知购房者该条款。只表示“意向金是可以退”,消费者或是没注意此类条款,或是听信中介的口头承诺而轻易付款。其实,“意向金”虽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但依据双方约定转为“定金”后,消费者如不购买该套房屋,则收不回该笔“定金”了。所以消费者在支付意向金前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

  【案例2】选择可靠机构托管

  今年2月,辛先生看中一套二手房。在中介的撮合下,双方谈妥房价,而辛先生在中介公司的建议下支付了2万元作为意向金。卖家也开具了定金收取收据,并约定三天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三天后,当辛先生再次联系卖家时,卖家竟然已经不知其踪,手机打不通,按房产证登记的地址去找,却发现此人根本就不是房东。

  辛先生找到中介,要求对此事负责,中介也感到很冤屈,因为在将意向金转为定金之前,中介公司一般不会到房产交易中心去核查房产证信息。不法分子也正是利用了这个漏洞,使得辛先生上当受骗。

  应对之策:对于此类漏洞,购房者一定要当心。建议购房者选择对定金进行托管。购房者可以在签订居间协议时,就特别声明意向金转为定金之后,还是由中介公司方来保管,而不急于交给卖家,等到中介公司办完产权信息核查之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再作为首付款一并付给卖方。

  另外,购房者务必将钱款交给中介公司财务室,并要求对方出具正规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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