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坐飞机 追着送钱
王斌收受的最大一笔款物是重庆某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奉上的180多平方米的住宅一套,价值近70万元人民币,王斌以爱人侄儿的名义办理了房产证。此外,王斌受贿后先后将20多万元以他人名义存入银行卡内。
而据检察机关调查,本案中行贿人往往非常讲究策略,常常在过年过节时奉上“过节费”,或借王斌外出之机送上“旅费”。王斌交代,2006年春节,王斌携家人前往深圳游玩,重庆某房地产开发商得知后从上海亲自飞往深圳,赶在王斌所乘班机降落前等候在机场出口,之后直接送上5000美元。王斌还曾在前往巴西、阿根廷及欧洲前,收受了闻讯赶来的开发商送来的美元及欧元贿金。
自己设定 单次受贿不超10万
王斌在2005年收受林某所送的1万美元(当时折合人民币8万余元)后,觉得数额巨大,曾连续几天睡不着觉,“晚上都是心惊肉跳的”。从此以后,王斌给自己设定了一个受贿的现金额度———10万元人民币。唯一一次例外,是于2008年收受行贿人赵某11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