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二手房动态
> 正文
装修后发现房子是半产权 买家告赢中间人和房主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8.09.09
来源:淮北新闻网
着急买房的华某在预付押金并对房屋进行装修之后,才发现房子是半产权,他在要求退钱还房未果的情况下,将中间人和房主告上法庭,经过庭前调解,房主退还押金2000元。
华某是因住房困难,急需购买房屋一套。2006年5月,经朋友介绍认识了某厂的退休职工丰某。丰某告诉该厂区内有一套二手房要出售,价格是4万元,而且有产权。华某当即同意购买。丰某要求其先预付押金2000元,就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5月10日,华某将2000元现金付给丰某,随后对房屋进行了简单装修。一个月以后,华某去丰某家中给付下欠的房款3.8万元,见到了房主常某,华某在查验房屋产权证时,发现该房是半产权,便提出房价太高。常某表示,如果不愿意购买,可以退款。华说回家商议一下再回话。第二天,华告诉丰,要求退钱还房,丰不同意。双方因此发生争执,经他人多次协调,未果。华某无耐之下,将丰某、常某告上法庭,要求归还押金2000元及赔偿装修费用2000余元。
法院受理后,即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庭进行调解。常某表示同意归还华某2000元,并愿意当庭付清,华某对其表示谅解,并表示不再要求其赔偿装修费用。一起购房纠纷就这样在开庭前调解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