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的王先生前年在古田路的金润大厦买了套房子,房子本该在去年12月31日交房,但他到今年8月才收到收房通知书。更让他郁闷的是,开发商支付的逾期交房违约金严重缩水。为此,王先生和另外近40名业主拒绝收房。
昨日,王先生和这些业主到金润大厦讨说法,却意外地发现还没入住的房子楼梯出现多处裂缝。目前,这些业主已准备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此事。
“本来该给3万多元,现在只剩1.1万元。”王先生说,按照合同规定,房地产商如逾期交房,超过一天,应付给业主房价款的万分之三的违约金,一个月下来要赔3900元,而现在房地产商只肯给2000元/月。因此,他和其他近40名业主达成一致,拒绝收房。
8月23日,这些业主突然收到房地产商的中止交房通知书,理由是业主没在开发商单方拟定的“逾期交房赔付协议书”上签字。他们认为,房地产商事先没有跟业主商议,就私自改动违约金,属于“霸王条款”。
和王先生不同,陈大姐是已收房的业主,但她也大呼上当。她说,如今,房子还未入住就发现墙体有裂缝,短的1米,长的有近3米,一面墙就裂了4、5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