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搞房产,开发商的自有资金占比越来越高。”一家银行的信贷部门负责人向记者透露。据他介绍,土地成本和建安成本一直占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所需资金的大头,是需要拿出真金白银的。按照银行规定,除了“四证”齐全等基本条件之外,开发商的自有资金还需达到一定比例才能放款。
然而,今年银根紧缩的状况,使得银行的放款门槛越来越高。“即使‘四证’已经齐全了,银行还会挑三拣四地筛选其他条件。导致的一个结果是,从前要求自有资金比例是35%,现在已经上升到40%甚至50%。这样一来,一个项目的整体资金占比就变成:50%是自有资金,40%是银行贷款,剩余的10%则来自于销售回笼。”该人士说道。
这样的资金压力,对于许多中小型开发商来说都是“不可承受之重”。
在今年年初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中,明确土地闲置满2年的,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要坚决予以执行;而土地闲置满1年不满2年的,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尤其是对闲置土地特别是闲置房地产用地要征缴增值地价。
这是继2007年《关于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的通知》、《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调控的通知》陆续出台之后,第三份关于如何处理闲置土地问题的相关文件。
除去政策方面的压力,囤地这一方式对于开发商资金链带来的紧迫程度更是不容小觑。据一位开发商向记者介绍,如今土地囤积带来的资金成本非常高。在今年货币政策持续紧缩的情况下,如果不能将土地及时地转换成项目销售以套取现金的话,对于资金链紧绷的开发商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