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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项目贷款有保有压 土地闲置两年贷款无望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8.08.28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 刘秀浩

  央行表示,《通知》源于落实此前《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精神。在当时的国务院通知中规定,对于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需要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对闲置土地特别是闲置房地产用地要征缴增值地价。

  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近日曾表示,随着房地产开发商资金缺口的加大,实际上已造成开发总量的压缩,如果未来两年资金问题不能解决,这种情况将更加明显。

  项目贷款有保有压

  除了禁止囤地项目贷款,《通知》还是有保有压。

  监管部门还囤积地项目贷款,《通知》在昨天通知还是有保有压。用地项目提供贷款支持;禁止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专门用于缴交土地出让价款的贷款;对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开发商业性房地产的,不得发放任何形式的贷款;对购买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住房的城镇居民,不得发放住房贷款。

  与此同时,《通知》也强调对节约集约用地项目优先予以金融支持。包括:在现有工业用地上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项目,开发利用空闲、废弃、闲置用地的项目;以及符合“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要求的国家级开发区。优先支持节地房地产开发项目。在符合国家各项政策和金融机构贷款条件的前提下,要优先支持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及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同时,积极支持土地储备机构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对土地储备机构储备符合规划(计划)且空闲、废弃、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国有存量建设用地的,要积极予以贷款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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