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被告接过了国基地产供楼的接力棒,自己才真正意义上担负起了供楼的责任。但是,国基地产答应帮业主办好房产证的承诺却迟迟没有实现。
2006年9月,国基地产因为背上了9.06亿元的巨额债务宣告破产,成为当时全国房地产最大的破产案。
国基地产破产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的破产清算小组入驻国基开始清算工作。而此时,国基地产所属的漾日湾畔1133套住宅已基本售罄,但没有一套成功办理房产证。
两位被告前往清算小组申请办理房产证,被清算小组告知在国基地产的账目上没有其房产的首期房款缴纳记录,无法办理房产证审核手续。
由于房产证的办理遥遥无期,自2007年10月起,被告与多名业主选择了停止继续供楼进行抗议。今年5月,招商银行蛇口支行陆续对断供业主提起诉讼。
住房按揭合同是否有效?
招商银行蛇口支行的代理律师在法庭陈述中表示,购房合同和按揭合同都有被告的亲笔签名确认,说明按揭合同有效,被告业主没有履行借款合同的义务,存在违约责任,所以要求被告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并且银行享有依法处置抵押物的权利。
被告则指控银行参与了假按揭,银行在整个过程中存在监管不严、违规放款等失职行为。根据合同法第52条规定,以合法合同掩盖非法目的,合同无效。同时,银行在放款时也没有任何通知和本人进行确认。所以,被告认为假按揭合同应判无效,应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