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断供”案:原告被告和解可能性几乎为零
银行担心风险态度强硬要求全部还清,小业主资金链断裂无力接受
本报记者 李和裕
昨日,深圳楼市“断供”潮引发业界关注后的首例银行起诉“断供”业主案被告知延期开庭。本报记者从被告代理律师处了解到,虽然被告希望在开庭前和银行方面达成和解,但双方提出的条件分歧很大,最坏的结果是被告的房屋被法院强制拍卖处理。
被告的代理律师广东耕兴律师事务所刘子孺律师昨日告诉记者,目前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的难度很大,“银行提出三种方案,要么全部还清贷款,要么将房屋二次抵押或者重新评估后再贷款还钱,那更是增加被告的资金负担。”
刘律师表示,对于银行提出的方案,不是被告能不能接受的问题,而是无力承受的问题,“银行方面根本无回旋余地,但被告的确是资金链出了问题,拿不出那么多钱。”
同时,刘律师认为,被告“断供”并非恶意,“在银行起诉之前,他已经‘断供’4个月,但6月他还努力还了银行4万元。我们提出的和解方案就是按照合同约定将未还贷款保持在3期以内,并愿意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