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记者了解,厦门原普通住房标准为2005年制定: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在7000元/平方米以内。符合这三个条件的住宅,契税按1.5%税率征收。否则,即属高档住宅的,契税按3%税率征收。
由于近两年岛内新楼盘均价普遍都在7000元/平方米以上,所以岛内很多新楼盘近两年税费都按高档住宅收取。业内人士认为,此次调整普通住宅标准,提高高档住宅门槛,对大多在岛内购房的人来说是好事,因为新规可让他们少交税。
此次出台的新政策还规定,8月1日起,在同安、翔安两区(大同街道、祥平街道、大嶝镇除外)购买商品住房的,除享受原有“购房入户”政策外,新增“购买70平方米~80平方米的,可办理不超过2人的常住户口”的政策。适用于自2008年8月1日之后通过“招拍挂”公开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商品房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