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易中天“中介门”事件,引起了福建乃至全国房产中介行业的极大关注。记者近日获悉,为了声援厦门房产中介,福州市各大房产中介,日前募集10万元资金,已于本周一前往厦门积极声援厦门房产中介公司。
对于此次“中介门”事件,福州房产中介的各位老总都有何看法?本报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Yes或No,只有一个答案
福州市人大代表、福州市经纪人协会房地产分会会长、福州骊特房产董事长 李特
首先,从认识角度看,易教授对此问题存在认识上的偏差,房产中介是庞大的信息资源平台的营造者,它与一般商品的交易有本质的区别,这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行当。
其次,从法理上说,《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六条明确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既然双方已经接受了委托,那么如果越过中介公司进行私下交易,就视为违反了有关约定,是违约行为。
再次,从知识层面上看,1在数字里是最小的单位,但若没有1为基础,又哪来的1之后的无穷大?换句话说,若没有中介带看房,就不可能有之后的易教授委托北京的朋友从中帮忙,买房就无从谈起。要么是“Yes”要么就是“NO”决不能找到一个居于二者之间的答案 。
谴责属于跳单的偷盗行为
国广一叶点房置业董事长 叶斌
首先,易中天“中介门”事件,反映了目前部分购房者严重的素质与道德问题,签了看房单接受服务后跳单,经纪层面是违约问题,道德层面是偷盗行为。其次,我不认为易教授付的中介费是偏高的。因为我可以肯定地告诉消费者,现在80%以上的房产中介是在亏本经营,行业收费是合理健康的,根本不存在暴利。最后,我强烈谴责属于跳单的偷盗行为!
各界应理解经纪人
福州麦田房产 副总经理 黄少华
从该事件反映出许多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我们的行业不了解。我们的价值是为房产的流通提供安全、快速、专业的服务,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我们行业的经纪人每个月平均带看100组客户才成交一单,有时甚至没成交。我们的劳动成果在很多时候就是体现在成交上,我们希望所有人能认识和关注我们这个行业,也希望消费者认同我们的服务,尊重我们的劳动成果 。
对劳动成果应尊重与认可
双安房产总经理 郑爱新
这就是郎咸平说的中国创业环境的恶化。希望这个事件能够唤起更多的人对他人劳动成果的尊重与认可。信用是无价的,希望每个人尊重自己的信用,也希望每个人都能约束自己的行为。
应向行业领先国家看齐
福州星河皓月房产负责人 刘家伟
我们应该看到整个行业的现状——我们与欧美国家之间存在的巨大差距(欧美国家经纪人普遍都是与售房者签订独家委托合同,购房者也都认可职业经纪人,购房只会去找经纪人,因为直接与售房者进行交易会受到法律的制约)。现在的问题不在于易先生跳不跳单,而是如何打破原有行业模式,加快靠近行业领先国家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