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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房产中介频遭客户"跑单" 律师称双方应签合同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8.07.30 来源:安徽商报

       近日,易中天被指抛开房产中介“跑单”一事在网上炒得沸沸扬扬,虽然这一事件尚未有定论,但在现实生活中,普通市民“跑单”事件时有发生。记者走访省城几家中介公司了解到,合肥也有不少中介公司遭遇客户“跑单”。

  宿州路上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工作人员王先生告诉记者,他做业务员时常遇到被客户“跑单”的情况,辛辛苦苦带客户看房子,看完后房主和客户却私下交易,中介只能落个空。据王先生介绍,省城中介市场上世纪90年代才兴起,发展时间短、市场也不够规范。交易前,中介公司原则上要与房主和客户签订委托书和承诺书,但签订委托书,一年内房子都将交给中介公司全权处理,大多数房主不愿意,所以现在中介公司只登记房源。

  怎样避免“跑单”?王先生无奈地表示,避免“跑单”主要靠客户的素质,以及通过控制房源信息以避免跑单。“遇到这种情况则尽量调解,至于打官司能免则免,有精力去诉诸法律,还不如另找一个客户。”

  不过,中介收费偏高、服务不好等也一直饱受争议。按照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关于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规定,房屋买卖代理收费,按照成交价格的0.5%到2.5%收费。据介绍,合肥市现在执行的是1%~2%的收费。采访中,有市民反映中介费用价格偏贵,一套40万的房子买卖双方各按1%收费的话,就是4000元,如果一方包所有的费用的话就要承担8000元。

  市民卢先生认为,“跑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很难避免,与个人素质有关。中介陪看房子很辛苦,只要是合理的收费就该给。

  那么,中介遭遇“跑单”如何受法律保护呢?安徽中天恒律师事务所的方爱国律师认为,主要看双方是否签订合同。如果签订了合同,客户和房主又私下交易,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属于违约,中介可以依法追究客户的民事责任。但如果没有合同关系,就难以约束这种行为。他认为客户和房主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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