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被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省建设厅日前要求各地拆迁主管部门严把三道“听证关”,争取做到得不到大多数群众支持的拆迁项目不实施,侵害被拆迁户利益的补偿安置方案不出台。
据介绍,这三道“听证关”:
一是拆迁许可前要听证。听证的主要内容为拆迁许可条件是否具备、拆迁计划和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是否合理。
二是拆迁纠纷裁决前要听证。申请拆迁纠纷裁决时未搬迁户数较多(超过30户)或未达成协议比例较高(超过25%)的,应当进行听证。听证过程中,拆迁主管部门应邀请房地产、法律、城市规划、基层组织以及具有公信力的代表参加。
三是强制拆迁前要听证。各级拆迁主管部门申请强制拆迁前必须邀请拆迁双方当事人、基层政府组织代表、有公信力的社会代表(以人大、政协代表为主)就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是否合法合理、是否可以申请强制拆迁进行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