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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榕二手房有望看房实名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8.07.29 来源:东南快报 作者: 黄欣达

        日前,易中天“中介门事件”闹得沸沸扬扬,“跳单”这个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时常都会发生的现象,又一次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记者日前获悉,7月31日,福州经纪人协会将召开一场由数百家中介企业参加的行业大会,旨在推行看房实名制,并从下月起在榕城二手房行业实行。

  虽然主办方称推行看房实名制是为了保证交易双方利益及公共安全,但据市场人士分析,此举也可防范大量的“跳单” 现象。

  “跳单”让榕二手房中介每年损失4千万

  7月28日记者在福屿路中介一条街采访发现,现在许多购房者在看房前签名都较为随意,随便签个林小姐或陈先生就草草了事。

  南新房产董事长杨岳剑告诉记者,现在一名经纪人的带客看房量达80—100人次才能成交一单,成交率十分低,这里面一大部分是因为没有实施看房实名制,而带来重复看房的工作量。

  据记者了解,去年福州二手房中介佣金总量约在1亿元左右,而“跳单”量则达到了惊人的40%,也就是近4千万的中介佣金凭空蒸发了。

  业内人士认为,榕城“跳单”现象严重固然有机制上的不健全,但更多的则是因为房价上涨后,抬高了标的总价,佣金动辄几千上万,这也让客户私下更愿意冒险“跳单”,以逃避高额佣金。 

  中介交押金保证执行看房实名制
 
  据记者了解,看房实名制的具体操作,就是购房者到中介看房时,首先必须依照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登记真实姓名。随后与中介在佣金、后期代办等方面达成一致意见后,便登记签订购房委托书,然后再看房。

  国广一叶点房网董事长叶斌认为,经过实名登记后,购房者不敢贸然“跳单”,因为签订委托书之后,购房者与中介就构成了一定的法律关系,如果看房之后购房者再选择“跳单”就需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中介机构则可通过法律途径追回损失。

  据福州双安房产总经理郑爱新介绍,为了保证看房实名制的顺利实施,每家中介机构将以门店为单位,一个门店缴纳500元保证金,由行业协会统一监管,如在巡查过程中发现有门店经纪人没有执行看房实名制,一次将扣罚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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