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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单门”拷问厦门房产中介业 持证上岗推动中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8.07.25 来源:海峡导报 作者: 景洪 吴语

        经营规范

  不敌市场力量

     “跑单门”事件中,单方委托问题也饱受市民关注。

        中原联合瑞景店郑店长介绍,目前市场上的房源委托有三种,一种是口头委托,没有形成书面的东西,最容易造成的纠纷是客户跑单。麦田房产相关负责人邱先生称,前几年厦门房子太好卖了,房东们都不愿与中介签委托协议,甚至认为提供房源已是便宜中介了。中介为获取房源,也不计较房东做法,习惯认为房东愿让中介带客户去看房,就是默认委托行为。

        第二种是普通委托,也就是多方委托,房东将房源委托给多家中介,大家同时寻找买主;第三种就是独家委托,这种委托一般都会签书面协议,并约定一定期限,比如两至三个月。中介在独家委托上投入较大,比如常去打扫卫生,甚至粉刷墙壁,进行策划包装、广告投放。在委托期内,房东跳拒绝帮助出售。

     “藏猫腻、设陷阱、下圈套、做手脚,把《看房书》变成《委托书》”是许多二手房求购人的体过中介另卖则要支付中介违约金。据郑披露,目前厦门70%-80%的业主采用口头委托,或用电话委托、或用短信群发各中介委托房源。

       房源委托不签书面协议有多种因素,深层次原因是中介过度竞争,导致房源拥有者居于主动地位。在都市房仆总经理徐坤龙看来,房源委托要规范需要全行业自律,达成共识,房东不签委托书就验,中介也因此受质疑,中介并不否认这种现象存在,一房产中介负责人邱先生告诉记者,其实一些看房人也不愿签看房合同只想从中介套出房源跑单交易。业务员为让看房人签字,会在语言上作些委婉表示,比如说为了回去给老板交待等。

        据介绍,厦门的《看房书》上面一般都会写明:某某人经我带看房源,在多长时间内,不管用什么方式成交,都要给付多少的中介费。客户要看清楚再签。一些中介业务员表示,若一开始就详细解释条款再让客户签字后再带客户看房,会把客户都赶跑。所以一般都是待看完房后才让客户在看房书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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