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两份委托书内容实质一样
福建凌一律师事务所林志铭律师:这两份证据内容并没有实质不同,所以,除非易中天教授能够证明这两份内容都是假的,否则,只要有一份是真的,都可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居间合同关系,并对中介费的计算标准进行了约定。
如果像中介所说,两份《委托书》都是真的,那么两份证据的内容都可以采纳。因为,虽然其中一份有“其它约定”的条款,但是,由于约定不明,属于“非实质性条款”,对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分配没有影响。也就是说,这一约定说了等于没说,只要中介一方不同意降低佣金,就要按《委托书》中的条款约定履行。
另外,如果易教授认为这两份《委托书》有假,举证责任在易教授。他可以申请笔迹鉴定。但是,抛开这两份《委托书》的书面证据外,易中天在接受厦门某媒体采访时,其实已经承认中介带他去看了这幢别墅。这篇报道也可以作为证据证明,中介为易教授提供了这个房源信息。(记者 陈捷 张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