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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二手房该不该收“资金监管费”?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8.07.12 来源:东南快报 作者: 魏林可

        近日,林先生在委托房产中介买房的过程中遇到了麻烦事。由于是第一次买二手房,中介开出的各种收费让他看得眼花缭乱,而个别中介收费竟然还不统一,究竟咋回事?就此记者进行了采访调查。

  购房者:“资金监管费”该收吗?

  林先生反映说,他先后咨询了福州的几家房产中介公司,发现个别房产中介收费的名称和是否收费均有所不同,比如“资金监管费”,有的房产中介有收,有些没收,有的中介叫“居间中保费”,有的叫“安全交易监管费”。林先生说,这个费用虽然有多个名称,自己却始终不清楚这笔钱是用来做什么的?

  记者核实:个别中介收费不统一

  记者随后走访了榕城部分房产中介,发现福州市有些房产中介收费的确不统一。如“按揭代办费”一项,有的房产中介收费是1000元,有的中介收费却是1500元,有的中介则没有收取此项费用。

  林先生反映的“资金监管费”,个别中介仍收取1000-1500元左右费用,而有一些中介则表示从来没听说过“资金监管费”,但是有“安全交易监管费”。21世纪不动产的负责人则表示,无论是“资金监管费”还是“安全交易监管费”,他们都是不收的。

  物价部门:看清收费自愿选择

  就此,记者采访了省物价局的相关负责人。这位负责人明确表示,因为房产中介没有资金监管权力,不能收取资金监管费。

  这位负责人说,根据物价局提供的价格标准,过户代办费包括权证代办费和房屋入住手续代办费两项。

  权证代办费里,依据办理证件的不同情况,收费标准也有所不同:“两证”合一办理时,买卖双方收费合计不超过200元。“两证”分开办理时,买卖双方收费不超过400元。仅代办房屋产权证时,买卖双方收费合计不超过200元。仅代办土地使用证时,买卖双方收费合计不超过200元。

  房屋入住手续代办费这一项,物价部门规定房产中介向买卖双方收费合计不得超过400元。

  省物价部门有关人员介绍,按揭代办费应按不超过500元向买方收取。

  “如果发现有中介超标准多收取了过户代办费和按揭代办费,消费者可以向12358举报。”这位负责人提醒二手房买卖双方:房屋买卖过程中,交易双方应要求房产中介机构出具,由当地价格部门监制的明码标价牌,同时看清哪些收费项目是可以自愿选择的,按委托办理的情况,向中介交纳物价部门规定的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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