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小张打进本报新闻热线83770333反映,他通过中介公司找工作,但却被要求先交300元保证金,当他找中介要求退回保证金时,却遇了难。
小张是湖北某大学的大一学生,因为父母在福州打工,小张便趁着放暑假来到福州跟父母相聚,顺便打暑期工。6月28日早上,小张在古田路双福楼楼下的一家茶叶店门口见到了学生暑期工的招聘信息,于是,小张便来到位于二楼的这家中介公司。
中介公司要他交35元的中介费和300元的保证金,这300元保证金在中介介绍的单位工作满1个月后退还。为了能尽早上班,他便按照要求把钱交了,但中介方未给他开具任何收据。
当天下午,小张便根据中介公司提供的工作公司地址上门应聘,但该公司要求小张签半年的合同,还要交150元保险费用。此时,小张便觉得不对劲,没敢交这笔钱。6月29日,小张找到中介公司,称不找工作了,要求退还300元保证金。中介公司以他没做满一个月为由不予退还,但称可以写个申请,半年以后来拿,并称这是公司的规定。要等半年才能拿回钱,这让小张无法接受,到时中介公司换地点了他去哪找人拿钱?
30日,记者同小张一同前往这家中介公司。记者来到二楼,在中介办公室的门梁上贴着201纸做的门牌号。经过协调,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现场退还了小张的300元保证金。当记者询问该中介公司的名称时,工作人员不愿意透露。
记者就此走访了市劳动监察支队,支队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中介公司不能收取找工者的押金、保证金。对于该中介公司,投诉处的工作人员在了解情况后,表示会着手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