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增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局长张俊雄滥用职权,“丢掉了”近2000亩土地,后来又以每亩4.3万元的价格把土地买回来,给国家造成巨大损失。
严重违规倒签核发日期批用土地
昨日记者获悉,张俊雄于2008年5月因滥用职权获罪。
张俊雄,原增城市民政局局长。曾任增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局长。
2003年6月至2006年6月间,时任增城市房管局局长的张俊雄,违反法律规定,为某用地公司办理了《建设用地批准书》并倒签核发日期,致使1931.086亩土地被该用地公司非法征用、占用。
之后,张俊雄又违规签发了《闲置土地认定通知》,将这近2000亩的土地认定为“闲置土地”。其后,他又代表增城国土局与上述用地公司签订了协议,以每亩4.3万元的价格从上述用地公司手中将土地重新“买”回来,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