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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二手房钱不用给中介 严防中介挪用交易资金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8.06.20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 李颖

       买二手房钱不用给中介

      7月1日起实行,由房地产中介协会监管 

      协会将在银行设立专用账户实行监管,专用账户专门用于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的存储和支付,不得支取现金。

       7月1日起,东莞的二手房交易资金将正式采用第三方监管的方式。昨日,酝酿多时的《东莞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有关规定》下发,规定由东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作为“第三方监管”,中介机构不得再强行代管交易资金。

      严防挪用交易资金

       因资金监管漏洞所产生的矛盾和纠纷,一直是二手房交易市场常见的现象。近期以创辉租售为代表的多起中介关门倒闭、购房人钱款被卷走的恶性事件,使得二手房交易资金的安全愈加重要。

      根据新公布的《规定》,从下月起东莞的二手房交易,除了交易双方当事人私下自行结算交易资金外,不论二手房的买卖是否通过中介机构,都必须要把交易资金委托第三方监管机构,中介机构不得再强行代管交易结算资金。

     《规定》指出,设立东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简称“协会”)作为二手房交易结算资金的“第三方监管机构”,“以往大多数二手房交易时,都会把资金放在中介老板的私人账户,很容易造成挪用资金的弊端。”东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秘书长李浩谋表示,新规意在保障买卖双方的利益。

       协会收费不超200元

      《规定》指出,通过协会监管交易资金的,当事人要与协会签订《委托书》。协会为了保证对交易结算资金的日常监管需要,将收取一定的费用。李浩谋表示,费用价格在50元-200元之间。“协会安排专人负责每天查阅账户情况,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擅自挪用。”

        如何防范中介机构私下里擅自代管交易资金?《规定》指出,只有由协会出具了《划款通知书》,由房产管理部门出具证明,才能完成二手房交易的全部手续,否则交易便不会成功。

       新规不具强制性

       李浩谋介绍,东莞共有中介机构1400多家。“新规出台后,一些靠交易资金维持生存的不良中介肯定会被淘汰。”

       令他担忧的是,由于此项新规并不具有强制性,二手房交易双方如果自愿选择中介、或自愿私下交易,仍旧存在监管的漏洞。“尽管手续有些复杂,但希望业主和购房者能尽量采取资金监管的签约方式,这样安全才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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