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一伙偷儿以轿车为道具,闯入福州各小区疯狂盗窃电动车,虽有保安看守,却能如入无人之境。
这本是电影《天下无贼》里的情节——“白日”、“驾车”、“偷窃”,不料照搬进现实,当小区保安“遭遇”高档轿车,还真就买账了,问也不问,挥手放行。
一起典型案例,捅出一个巨大的物业安防漏洞,愤怒之余,更多人开始反思。
除了管理小区日常事务,还有哪些应归属于物业的“作为”范畴?
小区屡屡失窃,能否归咎于保安的“不作为”?
如果明确了物业的“不作为”,业主有没有权利讨个说法?
面对业主的再三质疑,法律没法给出明确的答复。
这起案件最终以偷儿的落网告一段落,对于安防漏洞部分,则模糊带过。
于是,当同样的案件再次发生,面对业主的起诉,物业公司依然振振有辞:“维护社会治安是公安、司法机关的职责,物业公司只是企业,不具有法定打击犯罪的基本职能。”
这一回,终于有人不答应了。
福州市房管局下发通知,要求物业增加安防力量,加强社区巡逻,承担起“社区警察”的重要职责,末了还补充了最关键的一句,“物业不作为的将予以严格处罚。”
业主们自然拍手称快,虽不能说高枕无忧,但有了政府的承诺,天下无贼不再是个空想。
然而,质疑的声音依旧存在,只是,这一回,更多的围绕“成本”“与业主沟通”而发。
不管怎样,“社区警察”的重要性是毋庸置疑的——杀鸡须用牛刀,因为最终的目的不在于“杀鸡”,而在于“练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