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城居民卢先生和亲属因认为房管所在翻建公房时不当,引起他们家中地基下沉,墙体开裂,将西城区房管局、西城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中心以及新街口房管所诉至法院,要求被告修复受损房屋,赔偿可能发生的经济损失。昨天下午,此案在西城法院开庭审理。
卢先生和亲属共5人住在西城区小乘巷36号院,房子是家中的祖产。卢先生一家人表示:“房管所翻建时将邻院的承重墙扩出建在我家的地基上,造成地基下沉使墙体出现裂缝。现在我们像住在危房里,天天提心吊胆。”
在答辩中,西城区房管局首先表示,经过机构改革,目前直管公房的经营、处置、修缮、维护均有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中心负责,卢先生等人告错了人。房屋管理中心和房管所则当庭表示,翻建施工严格执行操作规范,在原址原拆原建,两个院的地基都没有动,卢先生等人家中目前开裂的现状不是因为施工造成的。
为了探明房屋受损原因,卢先生一方提出申请进行房屋受损与施工有无因果关系及对房屋安全性影响的鉴定。